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和部署的重大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作为拥有全部41个工业大类的省份,山东工业基础雄厚、门类齐全、体系完整,产业工人队伍庞大,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势在必行。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发〔2017〕14号),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鲁发〔2017〕27号),依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山东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发展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纳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大局,持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工作格局。建立省领导同志牵头、37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参与)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各成员单位、参与单位共制定实施政策性配套文件107个,搭建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四梁八柱”,构建了强化顶层设计、强化协调联动、强化牵头抓总的“三强化”格局。组成工作专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分梯次、分层次、分课题选取两批165个单位开展省级层面改革试点,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实施“两新”组织党建“百千万提升工程”,省市县三级分别确定了100家、1100多家、9500多家重点培育对象,推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4.5万个党组织,选派3.8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6.6万家非公企业,有效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单列,重点解决国有企业发展党员空白班组问题,2017年以来发展产业工人党员5万余人。省总工会、德州市、齐河县三级联手打造面向全国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基地,各市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劳模工匠展馆等教育阵地。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组织职工群众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教育活动,广大职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高。
三是聚焦建功立业,打造创新创效平台。教育部与我省共建首个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全省职业院校每年向社会培养输送近80万名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开展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省级“十强”产业争先创优劳动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深入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培育“齐鲁大工匠”30名、“齐鲁工匠”120名,带动各级培育各类工匠人才2.83万名;每年发布职工优秀创新成果5万余项;培育省级全员创新企业50家,带动建设市级创新平台332个;建设各类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9430个,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13.18万项,创造经济效益317.56亿元。“一匠三创”体系基本形成,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四是强化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扎实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在全国率先将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给企业,打通了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通道,全省产业工人队伍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省产业工人队伍达2000多万人,技能人才达1341万人;高技能人才330万人,位居全国前列;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者1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技能人才56人,全国技术能手525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64人,齐鲁首席技师1806人,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产业工人队伍整体技能素质呈平稳上升趋势,逐渐向知识化、技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橄榄型”的动态稳定结构。
五是收入稳定增长,工人地位不断提高。“十三五”时期,各行业领域产业工人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2019年全省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557元,其中,采矿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1.72%,居首位,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1.15%,制造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9.35%,建筑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8.47%。产业工人政治地位进一步提高,主人翁地位、主力军作用充分彰显。2020年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产业工人有123名,占35.2%。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中,一线工人有74名,占8.2%;专业技术人员有159名,占17.65%。成立“齐鲁工匠”研究院,聘请“齐鲁大工匠”担任实践导师。
(二)面临的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深刻影响,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产业工人素质能力提出新要求,产业转型升级与产业工人能力不足矛盾突出,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持续增长面临一定困难。山东是工业大省、制造业大省,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面临着淘汰落后动能、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挑战。随着高质量发展的不断推进,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模式加快发展,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为代表的新业态就业群体大量涌现,成为我省职工队伍的新生力量,数量不断增长,成分更加多样,诉求更加多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关系到我省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全局,关系到全体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产业工人大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是实现“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的必然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庞大,实力比较雄厚,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各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市起步较晚、力度不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联动效应尚未充分显现。职工工资待遇较低,在全国处于中游水平,与沿海经济大省地位不相称。职工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行业结构不合理,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职工专业技能总体水平不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产业工人参加系统正规技能培训教育机会不多,职业发展空间不大,参与企业管理能力不足,职业发展通道尚未完全打通,在产业工人权益保障方面仍有短板,薪酬激励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着眼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产业工人素质的需求,突出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五项重点任务,大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充分调动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作用,为推进我省“十强”产业、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提供坚强保障,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产业工人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挥产业工人首创、原创精神,提升产业工人素质,维护产业工人权益,提高产业工人地位,增强产业工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从制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入手,直面困难挑战,勇于改革创新,坚决破除束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清障搭台,强化保障,切实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需求引领,服务产业升级。聚焦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对产业工人提出的新要求,锚定需求,定向引人、定向育人、定向用人,推动、支持和服务产业升级,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建功立业。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工作。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着眼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定性定量结合,多要素、多层次、多角度统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培育一支符合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门类齐全、梯次合理、规模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建功立业的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创效成果更加突出;技能素质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比例大幅提高;权益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工资福利、职工救助水平稳步提高;产业工人“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
2.分类目标。统筹推进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落实,持续深化部门协同配合,广泛凝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合力。立足“十四五”时期,着眼阶段性发展,明确2021、2023、2025年阶段目标。
专栏:“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内容 | 指标 | 2021年 | 2023年 | 2025年 | 属性 |
思想 引领 | 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产业工人比例(%) | 35 | 37 | 39 | 约束性 |
百人以上企业(单位)工会组织覆盖率 | 动态全覆盖 | 动态全覆盖 | 动态全覆盖 | 约束性 | |
实体工人文化宫内服务职工数(万人次) | 60 | 200 | 350 | 约束性 | |
职工教育基地(个) | 124 | 134 | 146 | 预期性 | |
其中:参与活动职工数(万人次) | 600 | 3200 | 5700 | 约束性 | |
建功 立业 | 省级劳动和技能竞赛数量(场) | 80 | 240 | 400 | 约束性 |
全省劳动和技能竞赛参与职工数(万人次) | 350 | 1100 | 1900 | 约束性 | |
新增省级全员创新企业(个) | 50 | 150 | 250 | 约束性 | |
新增省级职工重点创新成果(个) | 100 | 300 | 500 | 约束性 | |
职工创新创效管理平台入驻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等优质资源数(个) | 200 | 2000 | 5000 | 约束性 | |
依托山东鲁班职工创新创效服务中心转化推广职工创新创效成果数(项) | 100 | 1000 | 2000 | 约束性 | |
新增省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个) | 50 | 150 | 250 | 约束性 | |
省级工友创业园(个) | 400 | 600 | 800 | 约束性 | |
省级工友创业优秀个人(人) | 60 | 80 | 100 | 约束性 | |
省级农民工之星(人) | 400 | 600 | 800 | 约束性 | |
素质 提升 |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 120 | 300 | 500 | 预期性 |
其中: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万人次) | 2 | 6 | 10 | 预期性 | |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万人次) | 40 | 120 | 200 | 预期性 | |
高水平职业院校专业(群)(个) | 100 | 200 | 300 | 约束性 | |
劳模工匠本科学历教育(人) | 0 | 30 | 100 | 约束性 | |
省级农民工培训基地(个) | 16 | 30 | 60 | 约束性 | |
人才 队伍 | 技能人才(万人) | 1380 | 1460 | 1540 | 预期性 |
其中:高技能人才(万人) | 340 | 360 | 380 | 预期性 | |
新增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人) | 20 | 60 | 100 | 预期性 | |
新增齐鲁首席技师(人) | 150 | 450 | 750 | 预期性 | |
新增“齐鲁工匠”(人) | 40 | 120 | 200 | 预期性 | |
新增“齐鲁大工匠”(人) | 10 | 30 | 50 | 预期性 | |
新增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个) | 5 | 15 | 25 | 预期性 | |
新增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个) | 5 | 15 | 25 | 预期性 | |
新增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个) | 20 | 60 | 100 | 预期性 | |
权益 保障 | 国有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 | 93 | 95 | 普遍建立 | 约束性 |
百人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 | 91 | 93 | 动态保持在93%以上 | 约束性 | |
新增省级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个) | 10 | 30 | 50 | 约束性 | |
新增省级职工信赖的娘家人(人) | 10 | 30 | 50 | 约束性 | |
山东省职工信得过律师(人) | 50 | 100 | 150 | 约束性 | |
为职工提供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万件) | 1 | 3 | 5 | 约束性 | |
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 | 85 | 85 | 85 | 约束性 |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9 | 97 | 96 | 约束性 | |
户外劳动者驿站(个) | 4000 | 4600 | 5000 | 约束性 | |
职工服务中心服务职工数(万人次) | 500 | 600 | 700 | 约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
1.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职工,不断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产业工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把广大产业工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增进广大职工群众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形势政策教育,继往开来走好新时代长征路。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加大对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力度,引导产业工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切实提高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发挥文化凝聚人心的作用,推动企业思想和文化“双引领”,不断激发产业工人“主人翁”意识。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和文化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工运史展馆以及互联网平台等阵地作用,适应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思想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征,采取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有特色、接地气、入人心的短视频互动、劳模工匠宣传宣讲、阅读展示等文化服务活动,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深入开展“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推动设立“齐鲁工匠日”,提升“齐鲁工匠”品牌社会影响力。组织开展劳模事迹宣讲和“齐鲁工匠”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五进”活动,厚植工匠文化,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用好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教育基地,努力打造职工政治引领的重要阵地、劳动教育的育人课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有效载体。规范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工作,探索开展劳动模范综合评价和劳模工匠本科学历教育,持续保持劳动模范的先进性,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运用传统主流媒体和各种新媒体,开展分众化、互动式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展现产业工人地位作用、重要贡献、感人事迹、时代风采的文艺作品,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3.强化企业党建工作。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大力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每年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党建融合发展。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根据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等新变化,动态调整党组织设置,把党的组织建到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统建、行业联建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有效覆盖。通过计划单列、重点倾斜等方式,及时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注重在非公有制企业及小微企业就业的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提高工人党员比例。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加大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力度,推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加强企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抓好困难企业、改制企业中工人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把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中的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切实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动工人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4.深化新时代工会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工会深化改革创新全过程,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作用,更加广泛地把包括农民工、新业态就业群体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健全工会工作制度机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改进工会活动方式、工作方法,构建联系广泛、服务有效的工会工作体系。树立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理念,坚持把改革向基层延伸,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使基层工会组织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实县级以下工会工作力量,提高工会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强化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各行各业、各种用工形式的产业工人组织到工会中来,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有效激励产业工人建功立业
1.大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健全以企业为基础,以国家、省、市、县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持续推动竞赛技术标准与世赛标准、国赛标准相衔接,提高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聚焦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谋划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深化提升“当好主力军、聚力新动能、建功新时代”劳动竞赛。广泛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大力开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劳动竞赛、职工创新竞赛、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开展以“安康杯”“查保促”为载体的安全生产竞赛,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尽快出台提高技能竞赛工作水平的具体措施,将竞赛向非公企业、中小微企业延伸,向车间班组扩展,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展,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面。加强竞赛载体建设,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机制、激励机制、效能评估机制。推动竞赛同劳模评选、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认定、工资收入等相结合。“十四五”期间,力争联合开展“十强”产业省级劳动竞赛不少于400项,带动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竞赛蓬勃开展。
2.完善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推进全省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向高技能产业工人倾斜,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激发和调动产业工人积极性。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将评价结果与职工待遇挂钩。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多种激励分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专项特殊奖励。鼓励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完善首席技师制度,支持在聘的高级技师延迟退休。引导企业设置夜班津贴、作业环境津贴、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各类津贴。企业发放的津贴可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税前扣除。健全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推动优质项目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深化以党委和政府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表彰奖励制度。
3.扶持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构建职工创新创效工作体系,研究探索职工创新成果转化推广收益分配激励政策,建设覆盖全省各行业的职工创新创效互联网平台。成立山东省职工创新创效服务基地建设工作专班,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以“全国一流”的高标定位,建设山东省职工创新创效服务基地,为全省职工技术创新提供“一站式”服务。在省、市、县三级层层开展优秀创新成果、创新工作室、全员创新企业等典型培育活动,大力开展产业工人创新项目孵化,尽快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和技术突破。支持鼓励产业工人参加重点工程、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网上练兵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释放创造潜能、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推行党建带工建、技能提升、安全生产相融合的学习型班组建设活动。深入推进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联合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专业科研机构共建实训平台,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建立创新实训资源共享体系。
4.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畅通产业工人交流渠道,建立产业工人行业供求状况分析制度,为产业工人有序流动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对产业工人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职业指导专职机构,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企业建立多职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形成横向按工作性质、内容等划分不同技能序列,纵向按技能人才专业知识、技术技能、资历经验、工作业绩等因素划分层级的科学体系。支持企业根据发展需要,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融合发展的路径,拓宽贯通领域,扩大贯通规模。对制造业技能人才细化分类,纵向设置更多职级。
(三)全面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
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完善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全力支持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改革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和课程体系,强化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职能,建立集职业教育、公共实训、技术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鼓励职业院校面向一线产业工人开展学历教育,深入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深化“三教”改革、“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推进“双师型”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2.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依托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现代化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基地(中心),持续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定产业工人培养计划、培训考核制度,重视企业内部工人技术技能培训。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鼓励职业院校积极承担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员工、农民工等群体开展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探索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广“双师带徒”培训模式,开展“名师高徒”选树活动。深入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畅通一线产业工人继续学习深造路径,增加有工作经验的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学生中的比重。
3.完善教育培训多元投入机制。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院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的管理,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效益。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政策,按规定落实校企合作税费优惠政策。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在重大产业建设工程中,支持同步规划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落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倡导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率先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鼓励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专业和实习实训基地。
4.大力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岗培训体系、以赛代训体系、培养评价体系,构建政府、院校、社会、企业、工人同心合力推动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升大格局。实施“技能兴鲁”行动,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成立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联盟,高标准打造区域公共实训基地和产业集群(县域)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实训指导师队伍,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新能力。开展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提升职工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实工友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每年培育100家“省级工友创业园”,发挥好省级农民工培训基地作用,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探索适合山东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扩大“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规模,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依托大型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人才,培育储备工匠型人才。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优秀技能人才赴制造业强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研修学习、技术交流、技能竞赛。鼓励引进高技能人才,企业从省外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优先纳入各地高技能人才评价范围,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院校组织和推荐选手参加国家和省级技能大赛。进一步加大“大国工匠年度人物”“齐鲁大工匠”“齐鲁工匠”培养力度,示范带动更多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到2025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380万人以上。
5.扩大产教融合试点范围。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总结推广产教融合企业试点经验,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校企合作协调推进机制。鼓励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专业、开发课程,鼓励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2021年底前,完成我省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
6.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强化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职业资格证书公信力。认真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探索开展社会评价,实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引导和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制定涵盖不同产业、行业的职业规范和评价标准,大力开展新兴职业评价,积极参与国家题库、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开发和优化等工作。强化企业自主评价,推进企业自主评价系统功能架构升级,优化工作流程,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范围和数量。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费用,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到2025年,基本满足产业工人等级评价需求。
(四)逐步推进产业工人地位提高
1.完善产业工人民主政治权益保障机制。成立山东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清单,提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运行质效,推动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提升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依法推进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程序,严格述职评议,确保其真正代表产业工人参与公司决策发表意见、表达诉求。推动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活动。组织全省企业民主管理质量评估,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切实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继续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以“聚合力促发展”职工代表提案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职代会提案水平和职工代表素质。培育一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杆单位,总结推广一批集体协商工作典型。发挥“民生连线”作用,推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议案转化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切实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作用,建立基层一线优秀产业工人代表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制度。提高工会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和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中的比例,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产业工人和劳动模范代表以兼职、挂职等形式进入各级工会委员会中的比例,确保各级工会换届时产业工人配备比上届稳中有增。
2.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推动产业工人全面发展。完善统一、规范、权威的行业劳动定额标准测算、发布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提高产业工人薪酬水平。加快建立产业工人工资共决机制、正常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新业态行业集体协商工资十条措施的通知》,推动劳资双方开展集体协商。扩大产业工人参保覆盖面。完善面向产业工人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产业工人社会福利水平。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加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治理,保障产业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把职业健康教育纳入产业工人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做好“职工之家”建设,选树宣传“十佳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十佳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深化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鼓励企业建设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站,建好用好“妈妈小屋”、职工书屋、户外劳动者驿站。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严格控制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和比例,落实同工同酬权利。推动职工疗休养提质扩面增效,让疗休养福利惠及更多职工。
3.完善产业工人维权服务制度。加强对涉及产业工人权益的发展规划、政策举措、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积极推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生产安全、技能培训、休息休假、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改革,做细做实维权服务项目,推动维权服务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精准化服务发展。健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县以上地方政府与同级地方总工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联系)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发挥各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合力化解劳动争议。推动工会切实履行好维权服务基本职责。广泛开展“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推进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实体化建设。打造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提升工会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每年为职工提供工会法律援助服务1万件以上。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定期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监察和视察,强化产业工人维权法律保障。进一步发挥律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每两年选树50名“山东省职工信得过律师”。建立健全符合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权益保障服务体系,抓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建会入会和从业人员维权服务。创新产业工人权益维护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维护情况的专项督查。深入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行动和农民工公共服务行动,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依法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
(五)有序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
1.健全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构建城市街道、社区和县、乡、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优化升级高校毕业生来鲁留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建立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站,吸引激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来鲁留鲁就业创业。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单位就业。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就业启航计划,做好失业青年帮扶工作。继续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能力,以更大力度保障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做好培训市场与产业工人劳动力市场需求对接工作,完善覆盖全省的公共招聘服务网络,实现省、市、县岗位信息归集,提供优质高效的网络招聘服务。深化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推广“岗位调查-技能培训-上岗就业-实名统计”就业服务方式,促进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无缝衔接。
2.强化大数据和“互联网+”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动态研判分析产业工人行业分布、思想动态、知识技能水平、人才年龄结构、生产生活状况等基础数据,为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提供精准服务。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会组织相关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权利和义务,打通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提升产业工人素质中的作用,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省域综合性权威性一站式产业工人服务网络平台,鼓励线下培训机构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合作,不断丰富线上培训课程。完善“互联网+”普惠性服务,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提供网上入会转会、医疗、就业、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和日常生活优惠等服务。回应产业工人需求,有针对性开发服务项目,提升网络服务产品供给与服务能力。紧贴产业工人的精神文化需要,打造面向产业工人的新媒体矩阵,做好面向产业工人的网络宣传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作用,整合资源力量,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责任制,逐级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改革任务有分工、完成有时限。
(二)强化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好已颁布实施的产业工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等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健全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有序进行。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落实职业教育资助补助政策,落实齐鲁首席技师津贴、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奖励等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理论研究。定期组织产业工人队伍状况调查,深入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政策研究,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开展专项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推动有关问题及时解决。
(五)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劳动模范、时代楷模、“大国工匠年度人物”“齐鲁大工匠”“齐鲁工匠”等先进典型,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尊重、支持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良好氛围,引导形成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六)推动规划落实。加强对改革进展的督导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实施第三方评估,推动改革纵深发展。各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配套措施,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具体措施。